近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报告中提及,某些地方性法规关于烟花爆竹的“全面禁燃”不符合上位法规定,应及时作出修改。这一表态在公众中引发不小的震动。长久以来,烟花爆竹的燃放一直伴随着节日的喜庆氛围,特别是春节期间,它的缺席让许多人感到节日的寂寥与单调。
烟花爆竹的燃放,在环境保护与文化传承的问题上始终存有争议。赞同全面禁燃的一方认为,这有助于减少污染,保护环境;但反对者则认为,烟花爆竹并不应被完全禁止。他们认为,应有更加细致和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出台。而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这一立场,无疑给了反对全面禁燃的群体一个支撑点,认为更应注重法律的精神与民意的倾斜。
报告指出,一些地方性法规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一致。根据这些上位法的规定,并未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合格的烟花爆竹,相反,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被授权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限制或禁止燃放。然而,一些地方的全面禁燃政策并没有考虑这种差异性,也未对公众提供更加灵活的选项。
社会上对烟花爆竹燃放的意见有所分歧。一些地方群众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表示不满,他们认为这不仅是文化的丧失,也是对传统和习俗的不尊重。公众的不满可能来源于法规修订迟迟未能体现民意的呼声,以及地方政府在此事上不积极的态度。
但喜人的是,2023年初的一些变动预示着形势正在转变。如广东、山东和辽宁等地将“禁止”改为“限制”,允许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,不仅缓和了民意,也让人们在尊重法律的同时找回了节庆的欢乐。
然而,只要与上位法相悖的地方性规定还在执行,任何改变都难以成为长久之计。为此,有必要毫不迟疑地清除这些法律障碍,合理规划治理模式,才能赋予社会生活更多的活力与信心。据报告,相关规定的修订工作已经得到立法机关的同步,并将尽快实施。
新的一年即将来临,在烟花爆竹如何合法合规地燃放的问题上,可以有更多的期待和展望。整个社会对于坚持法治精神、尊重传统文化的双重诉求,正等待着以更加明确和宽容的法规来实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