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面增强党的纪律建设 新修订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释放从严治党信号


近日,面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,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迎来重大变革。经过党中央的审议通过,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正式发布,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修订是继党的十八大以来,《条例》第三次的重大调整,共包括158条内容,较上一次增加了16条,修改了76条。

这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,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,将严的基调转化为深入人心的铁的纪律。在这一过程中,《条例》强调了深入推动解决党面临的独有难题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健全,确保在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伟业中,纪律建设能够起到坚实的保障作用。

修订工作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,其中包括加强对统计造假、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、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违法行为的处罚。此外,对于滥用问责或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,新条例同样提供了明确的处分规范。面对近年来党员干部在财经活动中的违法行为,《条例》规定了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处罚尺度,确保严格执纪、统一执法。

党员的网络空间言行也受到了规范。根据新条例,党员的不当网络言论和行为若产生不良影响,会依据情节严重性受到相应的处分。值得关注的是,对于那些搞“政绩工程”、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党员干部,《条例》将这类行为从工作纪律的范畴提升至更为严格的政治纪律范畴,从而加大了处分的力度。

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对于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提出了严格要求。若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错位,或违背新发展理念、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较大损失,将受到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不同处分。这旨在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无阻,强化全党团结统一,以严明的政治纪律推动各项纪律的全面从严。

随着新修订《条例》的出台,从严治党的决心更加坚定,纪律规矩更加完善,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提供了更清晰的导向。这是对党章精神的进一步落实,也是对党的建设新征程的有力支撑,预示着党员干部将在更为严格的纪律约束下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。